【申請對象與條件】
限個人申請。凡本校研究生為寫作學位論文,需使用館內圖書資源一週以上者,得依本要點申請借用研究小間。
申請人應填具申請表,並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任簽章確認;首次申請者另須檢附論文題目大綱,續借者免附相關文件。
可自行下載【研究小間申請表】,填妥後至濟時樓流通櫃台辦理。
【申請使用期間】
請於使用前向本館提出申請,以便核定分配使用時間。申請使用期限以一個月為限;如須續借,應於期滿前三日提出申請。本館依學生登記申請之先後順序分配使用。
如申請人數超過研究小間總數,本館依申請時間先後順序排定分配。
【注意事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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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人向本館辦理借用應按本館編定之研究小間使用,不得私自與他人交換或轉讓,違者本館得收回該研究小間。借用人如使用時段未達三分之一者,本館得收回改配他人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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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人應在本館開放時間內使用研究小間,室內並不得作研讀寫作以外之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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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研究小間時,私人貴重物品,請於當日閉館前携出,不得留置過夜。使用期間請保持肅靜,不得高聲談論或有其他不當行為,並嚴禁飲食及在門窗上張貼任何物件,以維持室內之整齊、清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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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人得自行取用本館之書刊,若超過一日時,應至流通櫃台辦理借閱手續,否則必須於當日閉館前歸還於各樓層書車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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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小間每天使用完畢,離開前應熄滅電燈、清除垃圾,關閉門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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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使用期限或經本館終止其借用權,三日內應遷出而未遷出者,本館得將該室物件取出集中保管,並收回研究小間分配他人使用,借用人不得提出異議,取出之物品一個月內如未認領者,則以廢棄物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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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人需遵守本要點使用研究小間,若有違背並經勸導不從,得逕行收回其使用權,嚴重者並報請校方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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