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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問題 

可以延後公開紙本學位論文嗎?


 解答 

可以,但延後公開須訂定合理期限,至多為五年。延後公開的條件以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得以一定時間不為提供,或依法不得提供。若有延後公開需求請填寫「輔仁大學研究生申請紙本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,經由系所核可後才能申請延後公開。

 

  • 依教育部於107年12月5日臺高教(二)字第1070210758號函說明:
    學位授予法修正後,學位論文應以公開為原則,以利學術流通及分享,但涉及國家機密、申請專利或法律另有規定等特殊情形,並經學校認定後,得不予公開或一定期間內不公開,爰各校應就特殊情形訂有認定或審議機制」。
     
  • 依據教育部於100年1月25日臺高通字第1000003894 號函說明:
    為避免影響師生申請專利之權利,如有以學位論文申請專利之需求,應注意辦理延後電子學位論文及紙本學位論文之公開日期」該函並經校內學術副校長簽文決行:「若著作人有以學位論文申請專利之需求,請填寫「輔仁大學研究生申請紙本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,於繳交學位論文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時,向圖書館閱覽典藏組提出申請,「紙本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時間最多以5年為限」」。
     
  • 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第二款規定:
    國家圖書館保存之博士、碩士論文、書面報告、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,應提供公眾於館內閱覽紙本,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;經依著作權法規定授權,得為重製、透過網路於館內或館外公開傳輸,或其他涉及著作權之行為。但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,並經學校認定者,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。

問題類型
繳交學位論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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